
8月底的时候信弘优配,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搞了个投票,结果7票赞成、4票反对,直接维持了国际贸易法院之前的判决。简单说就是,特朗普当初靠着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,有的报道也写成“LEEPA”)搞出来的“大部分全球关税”,根本不合法!这可不是象牙塔里学者们吵吵嚷嚷的学术讨论,而是一锤子砸在“总统权力到底能管多宽”这个关键点上,力道十足。
法院也把话挑得明明白白——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是允许总统在遇到特殊威胁时用各种经济手段,但这里面压根没提“征税”和“关税”这俩事儿,要知道征税的权力本来就该归国会管。
不过大家也别想太多,这个裁定没碰《1962年贸易扩展法》第232条对应的那些行业政策,所以像钢铝、汽车相关的关税,暂时还动不了。当然了,这事儿也没彻底尘埃落定,还绷着一根弦呢:这些关税会先维持到10月14号,给白宫留时间走上诉流程。
到了9月3号晚上,白宫那是一点没耽误,直接按下“加急键”,把案子递到了最高法院,还要求尽快处理。转天,特朗普会见波兰新任总统的时候,说得就更直白了:要是最高法院不站在他这边,美国说不定得“解除”一大堆已经宣布的贸易协定,到时候损失可就“大了去了”!
展开剩余82%他还拿欧盟举例子,说美国能从欧盟那儿拿到近1万亿美元,甚至嘴硬说“人家欧盟还挺满意”。听着气势挺足,其实潜台词谁都懂——关税就是他的“压舱石”,这石头一旦被搬走,白宫跟其他国家谈判的底气,立马就得折一半。
现在的问题就摆在这儿了:美国行政权的边界到底该划在哪儿?贸易战到底是真能解决问题的经济工具,还是只是用来撑场面的政治符号?最高法院会不会因为“重大问题原则”,给白宫留点面子?其实这起诉讼不光是讨论关税好不好,更像是给美国国家机器的“制衡系统”来了一次压力测试。
要是最高法院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,那白宫随便就能加税的日子,估计就得按下暂停键;可要是特朗普这边翻了盘,那行政部门在财政和贸易政策上的权力,可就又要扩大了。这可不是法条之间的小打小闹,而是整个体系层面的“掰手腕”,谁都不敢掉以轻心。
今年春夏那阵儿,白宫搞出个所谓的“对等关税”,规则乱得很:对大多数国家统一按10%收,对那些顺差少点或者已经签了协议的国家,就提到15%,要是顺差多的国家,税率还得更高;当时舆论场上甚至还传出,要对印度、巴西收50%,对中国更是喊出200%的离谱数儿。另外还有一条线,4月2号白宫发了个行政令信弘优配,要对187个国家收10%-50%的关税,其中对中国是30%,墨西哥25%,加拿大35%。
虽说不同报道里的数字有点不一样,但意思都差不多:白宫把“对等”这俩字玩成了能随便拽的杠杆,看谈判氛围好不好、对方顺差多不多、想释放啥政治信号,就随便定税率。可问题是,法院在判决书里把话说死了,就三句,又硬又直:第一,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里没写“关税”;第二,财政权力归国会;第三,总统不能把“特殊情况下的经济手段”,硬说成是“想怎么征税就怎么征税的权力”。这三句话一出来,等于直接堵死了特朗普的路。
那是不是说美国以后就没法对外加税了?哪有这么简单!这次裁定明确说了不碰第232条,像钢铝这类行业的关税,依旧能拿“国家安全”当借口走法律程序。虽说国际社会早就对美国把“安全”挂在嘴边、到处滥用这事儿烦透了,但在美国自己的体系里,商务部立案、总统拍板这套流程,该走还是能走。而且白宫也没闲着,还在放风说要找其他工具,比如《斯姆特-霍利关税法》第338条,要是认定别的国家对美国商业搞歧视,最高能收50%的关税,不过期限就5个月。
说白了,白宫的“工具箱”也没空,就是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这把“万能扳手”被法院收走了。之前白宫为啥对这个法律情有独钟?核心就是它有三大优势:管的范围广、操作起来快、能当谈判筹码。现在没了这把扳手,剩下的工具要么流程慢得让人着急,要么门槛高得难摸到,要么还容易惹上国际法的麻烦。所以说,不是没路走,而是路难走多了,想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,门儿都没有。
再说说美国的通胀,有舆论提到2025年8月的CPI同比涨了4.2%,现在大家都达成共识了——关税这玩意儿,最后都转嫁到中小企业的成本上了。表面看,加关税好像能给美国带来“财政收益”,有报道说今年到7月,关税收入差不多有1590亿美元,比去年同期翻了一倍。可你要是把进口成本增加、供应链不得不调整、企业管理库存的额外开销都算进去,就会发现这根本就是“左兜进右兜出”的糊涂账,看着热闹,其实没赚着啥。
美国司法部在法律文件里更夸张,直接用“财政崩溃”这种狠词,来说撤销关税、给企业退税可能带来的冲击。这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?从诉讼策略来看,他们就是想把“系统性风险”吹到最大,给最高法院施压。这也是在舆论上提前布局:要么把关税留住,要么你们这些法官,就得背上“动摇国本”的黑锅,看你们敢不敢!
当然了,谈判桌对面的国家也没闲着。欧盟、日本、韩国被美国反复点名,白宫还说跟这些国家的协议“已经落地”。不过有前贸易官员提醒,这些协议大多是“框架性的”,根本不是那种要经过国会批准的全面条约,结构灵活得很,想改就能改。白宫把框架当成果吹,一方面是为了搞政治宣传,另一方面也是玩心理战,想在谈判中占点上风。
把筹码吹得天花乱坠,确实能吓唬人,但一旦在司法上栽了跟头,反噬也会更厉害。要是最高法院不吃特朗普那套,“解除协议”带来的连锁反应,未必会按白宫的剧本走,更可能是一条一条重新核对、做些技术性修改,或者调整一下配额和豁免。在外人看来好像是“掀桌子”了,可真到执行层面,多半会变成“拆了桌子再重新钉”,折腾半天,也未必能达到目的。
而且大家也别觉得最高法院里“保守派占多数”,就会跟白宫一条心,其实根本不是“白宫的投票机”。过去几年,碰到一些涉及行政权扩张的案子,保守派法官对“重大问题原则”那可是寸步不让。一旦政策触碰到宏观经济结构、财政权力归属、国会职权这些硬骨头,法官们可不会只看党派,该怎么判还怎么判。
这起案子本来就是头一遭,连白宫的法律团队都不敢打包票说“肯定赢”。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,白宫把“经济灾难”的说法炒得沸沸扬扬,从政治逻辑上看倒也说得通,但恰恰是这种做法,会让法官们更想当好“制度看门人”,不能随便让步。所以我一点都不惊讶,就算最高法院受理了案子,也会把问题拆解开:哪些措施还能用、哪些必须停、临时安排能不能给个“缓冲期”。想让他们一刀切全禁了,或者全盘放行,可能性都不大。
要是把过去半年白宫搞的“对等关税”看成一场“压力测试”,那中国走的就是“硬气又稳当”的路子。没因为短期的噪音就乱改自己的战略节奏,外界有人说这是“拖字诀”,其实根本不是,本质上是按自己的计划稳步推进,给美国留了“自我纠正”的空间。现在上诉法院这么一判,白宫能用的工具少了,在对华谈判中拿“关税”当筹码的说法,也没那么站得住脚了。
就算最高法院最后给了白宫一点空间,那也更像是“精细化操作”,而不是像以前那样“无差别加税”。在经贸博弈里,想靠全面压制赢对方,本来就不现实。真正管用的,是把规则当基础,把技术和产能当骨架,把市场的韧性当外皮。不光中国懂这个理儿,其他国家也都明白这个道理。
还有个事儿得说清楚:关税跟国家尊严根本不是一回事儿。特朗普总把关税和“影响力、声望、尊严”绑在一起说,听着挺吸引人,但根本站不住脚。国家尊严的底子,从来都是综合实力和制定规则的能力,不是靠加税撑起来的。征税或许能让对方疼,但光靠这个,根本建不起新的秩序。
现在法院判定关税越权,真正受损失的不是美国“对外强硬”的形象,而是国内权力分工的可信度。其他国家之所以困惑,也是因为这点:今天你总统发个行政令就把税率拉高,明天法院又让你把税退回去,后天再找别的法条补窟窿。跟美国做生意的国家,要的不是你今天多强硬信弘优配,而是明天的政策能不能预测,别一天一个样。这点道理,对任何大国来说都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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